案例一:虚假投资诈骗
2018年,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李某为好友后,以有内部消息为由,诱骗李某在虚假的投资平台上进行投资。最终,李某被骗走人民币3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二: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
2017年,被告人陈某等人通过电话冒充公安、检察院工作人员,以被害人涉嫌犯罪需要清查资金为由,诱骗被害人在银行ATM机上操作转账。最终,多名被害人被骗取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案例三:网络购物诈骗
2016年,被告人王某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假冒名牌手机,并在收到货款后立即将买家拉黑。最终,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四:网络贷款诈骗
2019年,被告人刘某发布虚假的网络贷款广告,诱使被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并交纳“保证金”或“手续费”。最终,刘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以上四个案例都是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到的罪名主要是诈骗罪。这些案例反映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法和严重危害,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同时,这些案例也为公众提供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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