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负责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这一举措旨在统一和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该法庭的设立是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正案,以及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通过集中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可以实现法律适用的统一,减少地区差异对案件审理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职能包括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以及审理全国范围内不服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此外,法庭还负责指导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发布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审理并公布具有重大影响和指导意义的案件等职责。
综上所述,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法治建设的体现,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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